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
民营科技企业是指非政府经营,实行自愿组合、自筹资金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,从事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及新科技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;要求第一、有合法拥有的专利或科技成果,或具有从事科技咨询或科技服务的能力;第二,科技开发费用应占年技工贸总收入2%以上;第三,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(包括同等学历)应占专职从业人员(不含生产工人)的30%以上等等。
此项资质的获得,肯定了我司科技企业的性质和优势,进一步推动我司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发展再上新台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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